2016年霞浦公开招聘农村小学、幼儿园教师工作方案
- 时间:
- 2018-05-31 17:08:35
- 作者:
- 毛老师
- 阅读:
- 来源:
- 福建教师资格证考试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本县中(幼)函代课教师10名,其中:84年前中幼函代课教师1名,84年后中函代课教师 7名,幼函代课教师2名。
二、招聘条件及范围
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身心健康,2004年12月前清理清退时在册的霞浦县中小学、幼儿园中(幼)师函授毕业的代课教师(包括1984年前参加代课,并于我县最后一批中函学员毕业前取得自学考试师范类大专以上学历者,下同),并依法取得教师资格的可报考农村小学(幼儿园)相应学科岗位,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报名时间:
(一)报名时间:2016年3月20日——3月21日。
(二)报名办法:
中(幼)函代课教师采取现场报名(报名地点设在县教育局自考办)。现场报名应提交的材料:中(幼)函代课教师必须提供代课证、二乙及以上等级的普通话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毕业证书、乡镇(街道)计生证明。以上材料均需提交原件和复印件。同时须提交近期免冠同底一寸彩照3张,报考费80元(闽财综[2010]23号)。
持有教师资格证的中幼函代课教师可自行选择语文或数学学科专业报考。报考者要对所出具的各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三年内不得应聘。
(三)咨询电话:0593-8831636
四、笔试时间、地点
(一)笔试时间:2016年4月17日
(二)笔试地点:宁德市(考场地点见准考证)
五、笔试内容及分数
所有报考对象必须参加省组织的统一笔试,上午教育综合知识测试,下午专业知识测试。教育综合知识考试成绩占笔试成绩的40%、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占笔试成绩的60%。中函、幼函代课教师只参加笔试,不参加面试。
5月13日前,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向各县市(区)反馈笔试成绩,并向社会公布笔试成绩。
计分办法按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教育综合知识考试成绩×40%+专业知识考试成绩×60%)分别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最后一个岗位出现分数并列,按《专业知识》笔试成绩高低排序;若《专业知识》笔试成绩相同,按代课证中认定的“最后一次代课时间”前后排序;若“最后一次代课时间”相同,按代课期间取得荣誉表彰级别高低排序(荣誉称号只限省、市、县先进(优秀)教师或教育工作者);若代课期间取得荣誉表彰级别相同,再进行加试。
六、考核聘用办法
(一)体检:按招聘的学科岗位数,以考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核对象,体检、考核工作由县教育局组织,体检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闽教师[2006]13号)以及《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取消乙肝项目检测的通知》(闽教人〔2010〕43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要求的通知》(闽教人[2011]6号)规定的标准执行。
(二)体检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其空缺的学科岗位,按相应学科的应聘者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办理聘用手续: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对象,经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核准手续。
(四)新聘人员在我县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五)待遇:工资、福利等待遇按国家现行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七、岗位调配原则
按同类人员考试成绩高低顺序自主择岗。
八、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监督电话 0593-8831553 欢迎社会各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