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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南平市延平区公开招聘新任教师145人公告

时间:
2023-02-17 10:57:41
作者:
戈老师
阅读:
来源:
福建教师资格证考试
  福建教师资格网提醒您关注南平教师招聘公告:2021年南平市延平区公开招聘新任教师145人公告。报名时间:3月21-27日。更多福建教师招聘公告等信息请关注福建教师资格网。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1〕1号)精神,现将2021年延平区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新任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2021年延平区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145名,其中职业学校3名、中学55名、小学65名、幼儿园22名。招聘岗位、人数、条件详见《2021年延平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职位简章》。

  二、报考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3月21日至2003年3月21日期间出生),若岗位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为准(详见附件)。

  6.持有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特殊教育专业持有教师资格证)。

  7.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纪律,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人员;③在读全日制普通院校非应届毕业生;④现役军人;⑤南平辖区的机关事业单位录(聘)人员,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及事业单位首次聘用合同约定期限内的人员;⑥未达到与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⑦延平区在编教师;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有关要求

  1.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是指国家承认的列入国民教育序列的学历。

  2.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社厅关于加强职业培训提升产业工人队伍素质十七条措施的通知》(闽政〔2015〕139号)要求,对技工院校和职业院校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技师)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高技能人才,可报考在符合岗位其他资格条件下的大专、本科学历岗位。

  3. 应聘人员的毕业证书,必须在2021年3月21日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放宽至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应聘人员必须在2021年3月21日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放宽至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或已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须在面试前资格复审时,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相应学科要求的《普通话等级证书》。

  4. 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报考延平区属学校与本科、大专学历报考者一并参加笔试。

  5. 实行服务期承诺制度。凡应聘延平区属学校教师,最低服务期为5年,5年内不得提出辞职、调动及参加其他岗位招聘考试。

  6. 凡应聘到城区学校任教的教师,5年服务期内必须下乡支教2年。

  三、报名方法

  本次教师招聘考试统一由应聘人员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进行报名(网址: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教师招聘考试)。

  (一)报名时间及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全省统一为2021年3月21日至3月27日17:30,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上网报名,报名系统关闭后不再受理。

  2.报名注意事项:每位应聘人员报考1个岗位,即1个县(市、区)。小学语文、数学及幼儿教育三门学科设有A、B组,应聘人员需在应聘考生岗位备注栏中填报“A组”或“B组”。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网上报名有关注意事项,按照提示要求,提供准确的个人报考信息,如因应聘人员提供信息不准确或有虚假行为而造成无法参加考试或审核不通过,由本人承担责任后果。

  (二)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为2021年3月21日至3月27日17:30,应聘人员可在报名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初审。

  (三)下载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于开考前登录报考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

  四、笔试事项

  (一)笔试时间

  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通知为准。

  (二)开考条件

  1.本科学历岗位,报名人数达1:1开考。

  2.大专及以下学历岗位,报名人数达1:2开考。

  同一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岗位开考比例要求的,按报名人数情况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

  (三)笔试地点

  在网络报考平台查询或详见准考证。

  (四)加分手续办理

  按照省上的有关规定,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当年服务行将期满考核合格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报考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岗位(非专门岗位)按现行规定享受笔试加分政策。退役士兵和退役运动员报考者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大学生士兵优待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13〕87号)、原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规定,享受笔试加分政策。办理时间:5月10日-12日(正常上班时间),逾期不予办理(具体办理办法将在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政府网站“延平教育专栏”上公布)。通过享受政策待遇已被录取为公务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报考人员不加分。

  经初审符合加分条件人员名单将在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pzf.gov.cn/)“专题”中“延平教育专栏”上公示。加分分值计入考生折算成百分制后的笔试成绩,考生笔试成绩及排名以加分后为准。

  附件:2021年南平市延平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职位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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