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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教师招聘:北京师范大学厦门海沧附属学校教师招聘启事

时间:
2018-10-06 07:13:57
作者:
刘老师
阅读:
来源:
福建教师资格证考试
  招聘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身心健康;

  专业对口,所学专业符合岗位学科要求,提供所在高校的推荐表(含成绩证明);

  具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或教育部教师资格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相应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合格证书,或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书和相应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合格证书,报考语文学科岗位还应持有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

  招聘对象

  1.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教育部直属高校和省外省属师范院校(一本)全日制普通教育本科毕业生。

  2.教育部直属高校、省外省属师范院校(一本)全日制普通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

  3.在职教师须为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的地市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特级教师,本科及以上学历。

  招聘计划

  简历投递

  联系方式

  网络投递:247557929@qq.com或https://eduhr.bnuedu.com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方式:0592-3532994

  还可以现场投递(初定)

  ↓↓↓

  1.西南大学专场

  (1)报名时间:2018年10月中旬

  (2)报名地点:西南大学(重庆)

  2.北京师范大学专场

  (1)报名时间:2018年10月26-28日

  (2)报名地点:北京师范大学主楼四季厅(北京)

  3.南京师范大学专场

  (1)报名时间:2018年10月下旬

  (2)报名地点:南京师范大学(江苏南京)

  4.湖南师范大学专场

  (1)报名时间:2018年11月上旬

  (2)报名地点:湖南师范大学(湖南长沙)

  5.华中师范大学专场

  (1)报名时间:2018年11月上旬

  (2)报名地点:华中师范大学(湖北武汉)

  6.华东师范大学专场

  (1)报名时间:2018年11月中旬

  (2)报名地点:华东师范大学(上海)

  7.陕西师范大学专场

  (1)报名时间:2018年11月下旬

  (2)报名地点:陕西师范大学(陕西西安)

  8.东北师范大学专场

  (1)报名时间:2018年12月初

  (2)报名地点:长春市国际会展中心(吉林长春)

  9.福建师范大学专场

  (1)报名时间:2018年12月下旬

  (2)报名地点:福建师范大学(福建福州)

  10.北京师范大学专场

  (1)报名时间:2019年3月下旬

  (2)报名地点:北京师范大学主楼四季厅(北京)

  招聘程序

  (一)在教育部直属等相关师范院校发布招聘简章。

  (二)组织报名:应聘者(在发布会现场)递交简历,并出示以下材料原件、缴交其复印件: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在校成绩证明、教师资格证相关证明材料、三方协议书。

  (三)资格审核:招聘单位审核应聘者的资格条件,通知考试时间和地点。

  (四)考试:通过资格审核者参加面试考核,面试采用片段教学、结构化面试等形式,体育、音乐、美术再加试专业技能。

  专业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60分合格,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资格且不得参与其他场次的现场招聘。技能测试成绩占面试的50%。面试满分100分,60分合格。

  (五)签约: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确定签约人选,进行签约。

  其他事项

  (一)签约人员报到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教师资格证书或教育部教师资格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相应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合格证书和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书;

  2.毕业证书;

  3.学位证书;

  4.思想品德鉴定(含无犯罪记录、婚育证明等);

  2019年8月31日前仍未取得以上证书的签约人员,不予聘用。

  2019年8月16日-19日,已签约人员无故未前往应聘单位办理报到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签约人员体检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证体检标准》,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三)本次录用人员按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合同约定的聘用期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录用后,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1.住房优惠政策

  海沧区人民政府为了吸引更多人才来海沧创业,专门为到海沧区工作的各类人才提供短期过渡性周转公寓。

  根据《海沧区引进教育人才住房补贴实施办法》的精神,引进到海沧区工作的教育人才可以享受最长5年的住房租赁补贴,具体标准为: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教师2000元/人?月,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的教师1200元/人?月,具有大学本科学历的教师800元/人?月。

  2.人才生活补贴

  根据《厦门市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实施办法》,对于新引进的教育人才一次性发放硕士研究生30000元/人、博士研究生50000元/人生活补贴。

  上述规定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本规定及未尽事宜由北京师范大学厦门海沧附属学校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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